金門縣畜產試驗所
114年度仔羊(努比亞山羊1頭、黑山羊3頭)標售案
投標須知
- 本批標售之案名、案號、標售物及清運期限:
- 案名:114年度仔羊(努比亞山羊1頭、黑山羊3頭)標售案
- 案號:114CA-03
- 標售物:
A標:努比亞山羊1頭、黑山羊3頭,共計4頭。
- 全數羊隻計1標出售。
- 得標人須於得標日次日起算15個工作日內自行將羊隻全數運離本所。
本標售案已於 114 年 7 月 30 日刊登本所(https://klri.kinmen.gov.tw)網站,於 114 年 8 月 8 日 16 時前受理登記,並訂於 114 年 8 月 12 日 上 午 9 時整於本所簡報室公開開標。當日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本所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日上午9時於前述地點開標。
- 投標人得於公告時間內,洽本所畜牧課陳先生(電話:082-332621分機222)安排現場察看,標售物現況以現場察看為主,若於決標後雙方認知有異時,以本所回復為準。
- 投標資格:
- 本次標售開放自然人及公司(法人)、商號登記投標。
- 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 114 年 8 月 8 日 16 時止,於本所辦公時間內,洽本所畜牧課陳先生(電話:082-332621分機222)登記,並依照本公告之規定,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於開標當日逕赴開標地點參與投標。
- 投標人請於開標前10分鐘到達本機關開標會場,出示身分證(公司、商號投標人,應出示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授權委託書),本機關登記並發給投標喊價憑證後,始取得投標權。
- 投標人得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由他人出席開標會場,以利決標後辦理後續事宜。
- 喊價及決標:
- 主持人於開標時間當眾宣布標售之標的及底價,由取得投標權之投標人當眾舉牌喊價,每次加價需超過100元,出價最高者,由主持人或授權人複誦該價格,經複誦三次,無再出更高價者,則由主持人宣布由其得標;若於第三次複誦前,有投標人舉牌喊出更高價格者,則重新以最高價格再按上述程序複誦,直到宣布決標為止。
- 投標人喊價低於標售底價者,投標無效。
- 付款:
得標人得標後應繳之價款,應於載運前一次繳清。投標人放棄得標者或逾期未繳清價款者,視為放棄得標,本所應通知次得標人於3日(工作日)按最高標價承購及繳清價款。如因故延後交付,上述應繳價款期限亦隨延後。
- 本案採現場喊價,免填投標單。
- 本案免收保證金。
- 本標售案於開標後決標予廠商(投標人)時合約即成立,不另立書面;雙方即應本誠實信用原則,依本標售案之所有文件內容履行權利義務。
- 本次拍賣為求公平、公正,將以全程錄音錄影方式記錄拍賣過程。
- 得標人須於得標日次日起算15個工作日內自行將牛隻全數運離本所,遇假日順延至上班日,機關休假日不供提領。
- 得標人未及於期限內運離者,每日每頭須繳交新臺幣1,000元餵飼代管費,該費用達得標羊隻總值時,不再受理提領羊隻。標售物點交後,於餵飼代管及羊隻運離期間,若羊隻狀況不佳本所得通知得標人處置,如有折損,本所概不負任何損失賠償責任。
- 因天災或事變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機關之事由,由主持人於開標時當場宣布,停止標售一部分或全部標售物。
- 本投標須知未列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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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畜產試驗所
標 售 之 標 的 物 品案名 、 數 量 、 標 售 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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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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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CA-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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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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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仔羊(努比亞山羊1頭、黑山羊3頭)標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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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含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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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標:4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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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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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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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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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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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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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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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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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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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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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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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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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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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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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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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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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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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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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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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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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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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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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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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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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9
|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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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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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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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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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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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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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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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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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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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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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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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絡人:陳先生 電話:(082)332621 分機222
- 羊隻狀況以現場查看為準。
- 全數羊隻共計1標出售。
- 本案標售物存放於本所牧場,得標人須於得標日次日起算15個工作日內自行將羊隻全數運離本所。未及於期限內運離者,每日每頭須繳交新臺幣1,000元餵飼代管費,該費用達得標羊隻總值時,不再受理提領羊隻。標的物點交後,於餵飼代管及羊隻運離期間若羊隻狀況不佳,本所得通知得標人處置;如有折損,本所概不負任何損失賠償責任。
- 本案招標資料可至本所 (https://klri.kinmen.gov.tw) 網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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