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畜產試驗所「約用人員」徵才公告
- 依據「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 甄選職稱名額:
- 職稱:約用人員。
- 錄取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1 名。
一、依金門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按學歷核薪並依法納入勞、健保。
二、新進之人員先予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經業務單位考核成績合格者,並經簽請機關首長核定後予以正式進用,試用年資得予併計;試用成績不合格者即不予進用,工資發至停止試用日為止。
-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 高中(職)學歷(含)以上畢業。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具食品相關行業工作經驗。
-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者。
- 具備基礎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
- 辦理乳品加工廠HACCP管制小組業務。
- 辦理乳品加工廠生產管理及人員管理等業務。
- 辦理乳品冰生產及產品開發試驗。
- 辦理乳品加工廠鍋爐操作。
- 辦理乳品加工廠水電及生產設備故障排除。
- 基本電腦文書作業處理。
- 報名時間:自 115 年 06 月 10 日 8 時 至 115 年 06 月 12 日 17 時 止。
- 報名地點:本所行政大樓 2 樓辦公室
- 報名方式:採親自、委託或通訊報名。
- 聯絡電話:(082)332621洽課員兼人事。
- 報名表 1 份(請參考附件下載使用)。
- 資格證明文件: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黏貼於報名表)。
- 具食品加工廠工作經驗證明。(若有請檢附)。
- 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等級駕駛執照)(若有請檢附)。
- 甄選(初審資績):佔總分50%。
- 口試:佔總分50%。
- 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與地點。
- 資料審查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錄取人員自通知日起 日內完成報到手續,逾期喪失錄取資格;本職缺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日起個月。
-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 徵才公告及評分表如附件,相關表件電子檔公布於本所網站。
- 本要點未盡事宜,得依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