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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所公開標售「108年度第四批牛隻」
  • 發布單位:金門縣畜產試驗所

金 門 縣 畜 產 試 驗 所  公  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畜旺字第1080001224號

主旨:公告本所公開標售「108年度第四批牛隻」。

依據:依本所108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公告事項:

1.本次標的物為: 肉可銷台牛肥育布拉安格斯公牛16、母牛8頭,每標4頭,分6標來標售,該批牛隻已完成防檢局規定隻銷台管制條件(隔離及抽血檢驗) ;待肥育牛有布拉安格斯公牛8頭、母牛7頭及荷蘭小公牛44頭,可供肥育用。

2.押標金:每標新臺幣伍萬元整。

3.看貨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自108年6月19日(三)17時30分止,前請先電話聯絡預約。聯絡電話:082-332621#216或082-330174;聯絡人:黃信忠先生。

4.截標時間:中華民國108年6月19日(三)下午17時30分前,逾時恕不受理。

5.開標時間及地點:中華民國108年6月20日(四)上午10時正,假本所2樓會議室開標(金門縣金湖鎮惠民富康農莊17號)。

6.決標方式:以合於招標規定資格文件,並達標的物底價且為最高者為得標廠商。

7.提領期限:肉可銷台牛於決標次日起15個工作天以內提領完畢(同標可分天提領)。待肥育牛於決標次日起10個工作天以內提領完畢。

8.本公告所定截標或開標時間,如遇天災或其他重大災害,經政府有關機關宣佈停止上班者,即予順延或改期。

9.牛隻須符合防檢局規定之銷台管制條件,並運至金門縣政府指定之屠宰場進行屠宰、分切、包裝後,牛肉方能銷台。

10.其餘相關規定依標售契約書及公開標售須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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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版日期:108-06-12